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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8-18 16:30 发布机构: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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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工商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党和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及本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对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的讨论研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培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积极分子队伍,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参与政府相关的经济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协助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申报评定、科技项目的推荐和质量技术监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共有财拨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25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9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度,汕头市工商联(总商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强化思想政治引导,提振非公经济人士发展信心

认真筹划,及时组织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3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的联组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个没有变”,充分肯定非公经济的地位和贡献,就新形势下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出部署要求。我们第一时间利用微平台,向全市非公经济人士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我市民营企业家代表、市工商联机关干部、各区(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参加汕头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座谈会。

聚焦“守法诚信、增强发展信心”,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统一部署,我们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汕头市工商联实际,制定活动总体工作方案,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的开展。通过创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引导参与精准扶贫、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等形式丰富了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我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结合定点帮扶村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和实施工作计划,与市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同时发动会员积极参与扶贫济困行动,积极开展了慈善慰问、社会公益、捐资助学等活动。推荐我市非公经济人士参加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推荐我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参加省第七期新生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

    发挥非公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市非公经济组织党委着力加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优创先,促进企业科学发展。通过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双提升”行动,扩大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2、加强政企沟通,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与汕头市纪检监察的联系和合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建立健康的政商关系。参与制定《汕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构建健康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联合市检察院深入会员企业走访调研;联合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汕头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人士就如何更大力度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强化非公企业司法平等保护、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汕头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两会期间,市工商联界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如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提交议案和提案30多件,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深入会员企业和基层商会走访。走访商会协会30家、企业60多家,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情况,积极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诉求。完成各项专题调研任务。做好我市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联开展全国工商联2016年民营企业项目类科技成果、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和第六次民营企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发生产情况专项调查、2015年度我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调研、促进民间投资第三方评估调查、摸清企业发展实际情况。

3、发挥商会平台作用,服务汕头经济社会发展

以乡情为纽带,密切与各地潮商的联系。清明节期间,组织全国各地潮汕商会会长和本地企业家120多人召开座谈会,共叙乡情,共谋发展。会议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陈良贤,市政协主席谢泽生,市委副书记孙光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应杰,副市长林依民出席会议。

加强与各地潮汕商会的联系,做好精准招商工作服务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工商联积极与深圳潮汕商会、深圳汕头商会密切沟通协调,为市委书记陈良贤、代市长刘小涛率领的汕头党政代表团拜访考察深圳市潮汕商会、深圳市汕头商会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一年来,我们利用拜访全国潮汕商会和异地商团活动,积极为本地企业和潮商企业开拓市场、收集信息搭建平台,努力为“请进来”、“走出去”和推动汕头非公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商会的独特作用。

   4、坚持以任务为引领,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创建2016年“五好”县级工商联工作计划,召开了区县工商联工作会议,指导区县工商联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五好”县级工商联创建工作。配合党委统战部门,做好区县工商联换届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加强对商会协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积极参与创文强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会及时做好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的有关工作。一是积极主动与市委政研室、市科技局共同做好挂钩帮扶单位——光华街道的“创文”工作。到目前已开展5次整治行动。同时,压缩机关办公经费,拨款5万元支持“创文”工作。二是组织召开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号召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创文”。三是与市民政局联合召开“在汕爱汕,我为汕头创文添光彩”——汕头市异地商会创文座谈会,征求在汕异地商会对我市“创文”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积极引导组织会员单位投身“创文”。与团体会员汕头北大高级工商管理企业家联谊会共同主办“汕头创文——北大同学在行动”启动仪式,动员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创文”工作。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717.8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43.94万元,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退休干部2人去世抚恤金、丧葬费;32016年省、市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4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0.10万元,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退休干部2人去世抚恤金、丧葬费;32016年省、市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716.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716.33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58.98万元,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退休干部2人去世抚恤金、丧葬费;32016年省、市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535.51 万元,占74.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95.1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8.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1.57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 0.29 万元;项目支出 180.82 万元,占 25.24  %,主要支出项目有潮商大会秘书处工作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10.7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2.5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0.76 万元,原因是市委市政府组团赴深圳考察活动,由我会负责前期的联络及接待工作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0个、 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1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原因是全年没有组织出国出境活动。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9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2.52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 1.06 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主要包括:(1)报废  0  辆、更新购置  0  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0.94 万元,平均每辆 0.94 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 9 批,人数 154 人,公务接待费支出 9.8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6.05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82 万元,原因是市委市政府组团赴深圳考察活动,由我会负责前期的联络及接待工作。主要用于接待深圳当地企业家与汕头市委市政府交流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57万元,比2015年增加 23.77 万元,增长304.74 %,原因是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相应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有)。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没有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0  %

共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万元。

没有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  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没有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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