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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创新商会调解,协同参与社会治理——汕头市工商联组织开展商会调解,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
2022-08-01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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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汕头市工商联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取得良好成效。
一、共建沟通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新合力
汕头市工商联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汕头市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民营企业发展需求,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深化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商会优势,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工商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组织首次联席会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络站”揭牌仪式、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等活动,组织各商协会和部分区工商联代表120多人参加知识产权讲座。此外,组织会员企业代表2批30多人,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听证,利用沉浸式教育提高企业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我市民营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二、粤东地区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开拓解纷新途径
汕头市工商联于2018年在粤东地区率先成立地级市人民调解组织——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全市行业商协会推广。2021年8月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换届相关工作,产生第二届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调委)。第二届商调委由市工商联副主席、众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蔡翀担任主任,8名委员分别由市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和各商协会秘书长担任,41名调解员分别来自各个商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商调委坚持“商会参与、法院指导、多元衔接”,有力整合商会与企业家资源,引入潮商乡贤等社会力量加入商事联调调解员队伍,推进商会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源头治理”效能,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筹备成立汕头市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利用专业民商法律师、社会贤达人士的力量,实现“商人纠纷商人解”。至换届以来,商调委已调解结案460宗,涉案标的12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81%,切实为企业减轻诉累。

三、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运用“网上调解”功能
汕头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商会调解服务平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发挥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调衔接机制作用。因全国的疫情原因,考虑到众多当事人处于不同省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络平台将诉前可调案件委派至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商会调解员充分运用诉讼服务平台的“网上调解”功能,及时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过程中,商会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高效沟通,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并可当即通过手机微信“粤公正”小程序对电子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进行远程签字确认,纠纷当天即得到成功化解。调解结束后,各方当事人对“网上调解化纠纷”的工作方式表示肯定和满意。

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构建服务新格局
2022年第一季度,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派调解的502件纠纷诉前调解案,范围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和知识产权等纠纷。截止目前,商调委已成功调解了侵害商标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害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51宗案件。所调解的案件,各被告方都在短时间内结清付款、履行义务,原告撤回起诉结案,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和人民法院的高度评价。
未来,汕头市工商联在与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框架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级工商联(总商会)与各级法院的合作交流,参与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探索解决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问题;加强调解员的组织培训,打造一支能调解会调解善调解的调解员队伍;增大对总商会调解委员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擦亮商会调解招牌。

来源:汕头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