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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市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社保费缓缴
发布时间: 2022-11-08 09:34 发布机构: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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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企业、个体户的喜讯!

社保费可以申请缓缴了!

根据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12月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近期我市已有部分地区划定为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作为新发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全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

Q哪些企业或用人单位可以缓缴社保费?

我市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可申请缓缴。


Q可以申请缓缴什么险种的社保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工伤保险费

可申请缓缴三个险种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Q缓缴期限有多长?

自缓缴申请审批通过当月起至2022年底。

Q企业或用人单位如何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线上申请;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

线上办理方式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方式

办税服务厅,提供《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申请缓缴。

Q如何查询缓缴审批结果?

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缓缴审批结果,也可选择由税务机关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由税务机关为其办理缓缴。

Q如何证明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什么情况属于亏损状态?

生产经营困难等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按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界面提示或办税服务厅提供的《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如实填写,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用人单位须留存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亏损期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备查。

亏损状态具体为2021年度或申请缓缴前一季度出现亏损。

Q缓缴的费款应在什么时候补缴?

缓缴的三项社保费,最迟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企业可一次性补缴,也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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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等

用人单位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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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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