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被视为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事件。汕头市工商联近期征集了部分企业家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总体感受和体会,民营企业家们纷纷表示,该法的出台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也为民营经济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更多信心和机遇。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汕头市工商(总商会)主席(会长)、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黄俊辉
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主体地位,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向全社会释放了民营经济是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信号,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舞台和更加光明的发展前景。该法律聚焦民营经济发展周期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精准锚定关键领域,通过分类施策,着力构建覆盖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供给矩阵,以“问题导向+制度赋能”的方式,让政策定力催生民营经济战略定力,以法治保障提供民营经济人士发展底气,极大提振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发展的信心决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对工商业联合会提出了工作要求,本人作为广东省工商联副会长、汕头市工商联主席,将充分借助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综合优势,积极发挥工商联服务民营经济的作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主动作为,发扬“敢为敢闯敢创敢干”精神,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企业家力量,让“政策赋能、法治护航、市场激励”成为推动形成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范式。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执委、汕头市工商联副主席、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学沛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迈出历史性一步,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这部法律从政策支持上升到了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给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
民营经济促进法意义非凡,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国家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完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制度机制,直击民营经济发展痛点,构建起了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民营经济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让民营企业家更有定力、更有信心、更有底气。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我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带头深入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依法诚信经营。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将带领企业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把法律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
金平区工商联主席、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佘京鹏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里程碑。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以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平等地位,特别是在营商环境、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有了更具体的支持措施,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我们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坚守主业,保持爱拼才会赢的精气神,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继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技术攻关、绿色转型取得更大突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推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政策支持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为区工商联主席,我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满怀信心,我相信我们发展的舞台将更加广阔。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党和国家对于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新定位新方略,自觉肩负起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使命新要求,响应该政策落地,依法经营、合规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新担当,为汕头经济发展注入更多动能!
龙湖区工商联主席、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汉杰
在国际形势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们民营企业家来说,是一颗“定心丸”,用立法的形式,进一步体现党中央的“两个毫不动摇”,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次立法对市场准入、平等要素等方面都有创新举措,也必将带来全国营商环境的全面提升,将帮助我们民营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更加稳健、更为笃定,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权益保障的里程碑,标志着民营企业从政策红利迈向制度红利的转型。
濠江区工商联主席、汕头市中海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邱辛峰
作为民营企业家,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深感振奋。这部法律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以精准务实的条款回应了社会期待和民企关切,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我们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提振了信心。它不仅明确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让我们在市场竞争中更有底气。同时,它激发了我们的创新动力,让我们能够大胆投入资源进行研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将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我坚信,这部法律将在实践中释放更大能量,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实护航者。我期待,在法治的保障下,民营企业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乘风破浪,创造更多辉煌成就,书写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濠江区工商联副主席、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辛泽瀚
4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里程碑事件。作为纸、膜包装新材料行业的一名80后企业管理者,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深感振奋。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共9章78条,涵盖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内容。从企业经营角度看,该法明确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这让我们在市场竞争中更加有底气。特别是在投资融资方面,法律提供了制度性支持,有望缓解我们行业面临的资金瓶颈。在纸、膜包装新材料行业设备资产投入大,技术迭代快,资金需求大,相关支持政策将助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竞争力。
此外,法律对权益保护的重视也让我印象深刻。它明确规定了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让我们在企业发展中更有安全感。
我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民营经济将迎来更加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我们也将更有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濠江的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澄海区工商联主席、区总商会会长、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陈勤发
作为澄海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同时也是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始人,自八十年代创业以来,经历了诸多风风雨雨,深感民营企发展之不易。在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之际,我倍感振奋,看到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即将到来。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正当其时。这部法律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彰显了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它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从根本上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这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下了“定心丸”。对我们澄海区的民营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拥有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能够更加安心地谋发展、搞创新。
在名臣健康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如公平竞争环境有待优化、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而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强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精准地回应了民营企业的核心关切。这将为我们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
此外,该法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也让我备受鼓舞。其中“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规定,充分肯定了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化行业,科技创新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关键。未来,名臣健康将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行业技术创新,为推动行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利好。我相信,在这部法律的护航下,广大民营企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民营经济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创造更加辉煌的成绩。
潮阳区工商联常委、青委会主任、广东四叶草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槟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民营经济发展点亮了法治明灯、营造了良好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加足了马力。
一是给足底气,提振信心。近几年,在国家相关部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宏观政策背景下,纺织行业经济运行能够持续得到加强和巩固。但是,国内外形势和环境仍然复杂多变,消费需求偏弱。潮阳区纺织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小微型为主。这些年办纺织企业,仍有在风雨里摸着石头过河的感觉。此次,国家把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写进了专门法律,给足了民企全力谋发展的底气,提振了民企努力做强做大的信心。
二是法治先行,保驾护航。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促进法内涵丰富、导向明确,从根本上破除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为民营企业构建了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当前正是潮阳纺织行业转型升级、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一法治突破更具现实意义。法律专门设立了“公平竞争”“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章节,用法治的方式明确规范政府行为,强化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杜绝“玻璃门”“旋转门”等问题,清除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行为。引导政府依法履职,帮助民企依法维权,生动诠释了法治对民企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让民营经济真正在公平竞争中行稳致远。
三是增强本领,践行法律。作为潮阳纺织企业的一员,我不仅深切感受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对于民营经济的大力支持,也感受到法律对于民营企业的殷切期盼。法律在促进发展的同时,也引导民营经济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完善治理结构等,给民企指出了更清晰的前进方向。作为区工商联青委会主任和常委,下来,我要带头学习,引导更多企业家加强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逐条学透吃透,争做守法先行者。要引导企业对照法律制定发展策略,全面做强企业,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百千万工程”、绿美潮阳等工作,用具体的行动回应法律关切,回报社会。
潮南区工商联轮值主席、副主席、潮南区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长、广东潮工匠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克伟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让我们这些民营企业家们深感振奋与鼓舞。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充分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
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是一部保障法,更是一部民营经济发展指引法。在建筑行业,我们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着诸多发展困境。市场准入方面,过去市场遭遇各类隐性壁垒,一些大型项目的招标门槛设置过高,或是存在对民营企业的偏见,导致我们在公平竞争中处于劣势,错失不少发展机会。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关于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精准切中了行业通病,让我们看到了曙光。
法律明确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这意味着我们民营企业将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与其他企业展开公平竞争。法律还明确了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让我们企业家能够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不必再为企业的生存和自身权益担忧,能够将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企业的发展壮大中。
这部法律的出台,也对我们民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合规经营水平,加快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南澳县工商联执委、南澳县有为青创园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胡宏金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我们民企青年创业者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利好和鼓舞,内心充满了激动和期待。我深切体会到,这部法律不仅是对我们民营经济的认可,更是给我们今后发展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首先,这部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把“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进了法律。这意味着我们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权利和法律保护。过去,农村创业常常面临市场壁垒、政策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现在法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为我们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降低民营青年创业者市场进入和退出的门槛。
其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聚焦我们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难题,比如融资难、创新难、用工难等,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法律要求完善融资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特别是法律第四章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也让我看到了乡村创业的广阔前景。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攻关、开放国家科研基础设施、促进产学研合作,这些规定为我们引入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供了机遇。正如法律所鼓励的,我们民企青年创业者也将通过AI技术、数字化赋能传统产业,让当地的农文旅体行业焕发新活力。
第三,法律还强调要保护我们民营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经营自主权等。这让我们在遇到纠纷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够依法维权,不再“孤军奋战”。同时,法律要求建立政企沟通机制,政府要倾听我们民营企业的声音,及时解决我们反映的实际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部法律不仅仅是政策的延续,而是把多年来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形成了刚性的制度保障。这让我们这些民企青年创业者对未来更加有信心,也更有动力去创新创业、依法经营、回馈社会。
作为民企青年创业者,我切身感受到,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从未像现在这样坚定和有力。今后我会更加脚踏实地,把握法律带来的新机遇,带动更多乡亲一起创业致富,为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有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保驾护航,民营经济一定能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总结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转向了法治保障的新阶段。这部法律不仅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文本,还明确了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法定地位。未来,汕头市工商联将积极组织企业家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引导民营企业学好、用好法律,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来源:汕头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金平区工商联、龙湖区工商联、濠江区工商联、澄海区工商联、潮阳区工商联、潮南区工商联、南澳县区工商联、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