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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商联办发〔2017〕70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工商联,省工商联各商会协会:
现将《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公室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粤司〔2017〕1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学习宣传活动,活动情况请及时反馈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
联 系 人:李 莹
联系电话:020-83350958
电子邮箱:gdpccc@vip.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朝天路2号
邮 编:510180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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